工伤报销告知书 首要条件:职工受伤后,及时提交工伤认定材料被认定为工伤的,治疗痊愈出院后,可以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工伤费用的报销。 提交材料: 1、住院病案(病案首页、手术记录、长期医嘱、内固定物合格证、临时医嘱、住院小结、出院记录等) 2、一寸免冠彩照4张 3、医疗费用的票据及费用明细 4、门诊病历原件 5、赔偿协议书 6、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7、交通事故等第三人加害引起的工伤事故,报销时需提供费用原件、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并明确医疗费赔偿数额 特别提示: 1、职工住院,需到工伤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并告知医生尽量在《工伤药品目录》的范围内使用药品。员工受伤严重,紧急情况下可到就近非定点医院急诊,出具材料时此非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书需加盖急诊章,否则,社保局不予报销,员工病情稳定后需在7天之内转到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2、职工外地受伤,依前“急诊”情况,但在伤情稳定后(受伤起7日内)咨询城科公司及社保局意见后,转至石家庄市工伤定点医院治疗。超期未转或者有其他违反社保规定情况的,社保不予报销,责任职工承担。 3、治疗过程中如需从工伤定点医院转转另一工伤定点医院的,请第一时间通知我公司,到我公司领取转院申请表。原则上依病情由低一级医院转至上级医院,不得跨级转院。 4、门诊用药,出院带药不能超过15日药量;住院期间不得发生门诊费用;零售药店购药产生的药费,不予报销。 5、住院期间床位费:单天数额低于45元的,以实际发生数额计算;超过45元的,以45元计,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6、依现行政策,不在报销范围的部分药品(若有变动,依政策为准):血必净针;异体肌腱;进口内固定物;可吸收内固定物; 职工必须使用以上项目的,提供院方充分的说明,并报社保机构审批; 8、康复事项:职工若需康复,需至少提前9日内向我公司进行说明,并配合出具相应材料,我公司到社保进行康复审批,职工不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导致不符合规范的治疗及康复费用,将由职工承担。 如有问题请员工致电相应客服专员。 办公地点:城角街726号省直玉成小区管理处四楼,乘25路、368路、36路车省直玉成小区站下车,南行100米路东 网 址:www.hbhrsn.com 咨询电话:0311-85425522 工伤评残告知书 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因受伤导致残疾,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工伤职工评残申请日期在停工留薪期内。 携带材料: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住院病案、X 片。 评残医院:骨折和肌腱受伤职工到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市人民医院)检查,脑部(非头部)受伤职工到石家庄市第二医院检查(若检查医院医院有变动,则依变动后的为准)。 注意事项: 1、评残申请,由职工自愿提出。 2、员工是否能评定伤残,则依市工伤处标准而定。 3、评残需支出检查费若干,鉴定费600元。若能评定伤残等级,上述费用可以由社保局报销;若达不到评残条件,费用由职工自理。 4、停工留薪期按照受伤情形,时间不等,但是最多一般最长为12个月。 职工去医院检查后,请将评残材料及时交回城科公司。 如有问题请员工致电相应客服专员。 办公地点:城角街726号省直玉成小区管理处四楼,乘25路、368路、36路车省直玉成小区站下车,南行100米路东 网 址:www.hbhrsn.com 咨询电话:0311-85425522 关于处理职工受伤害事故材料转交一次性告知书 同志: 我公司为您工伤申报程序所需: √个人书写的事故经过 √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特别说明,诊断证明书需2份原件) √门诊病历原件 √客户单位事故证明 √2位工友证明原件(手写)及工友身份证复印件 √入院记录 √ 受伤时视频资料 √考勤记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路线图 √派工记录 上述材料请务于受伤之日起 10 日内(即 年 月 日内)转交到我公司,否则将影响工伤事故的认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您个人承担。 注:职工不能及时提交材料需及时通知我单位,否则造成单位无法及时为职工申报工伤的,损失由职工承担; 职工需在工伤定点医院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用药,非定点及非范围内药品不予报销; 职工于外地住院治疗的,需于受伤7日内转回石家庄地区工伤定点医院治疗,否则无法报销; 治疗过程中如需转院的,请提前通知我公司,未经社保机构审批而转院的,费用无法报销; 门诊治疗过程中如费用超过500元的,社保机构规定需提交申请审批; 住院期间床位费:单天数额低于45元的,以实际发生数额计算;超过45元的,以45元计,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依现行政策,不在报销范围的部分药品(若有变动,依政策为准):血必净针;异体肌腱;进口内固定物;可吸收内固定物; 职工必须使用以上项目的,提供院方充分的说明,并报社保机构审批; 康复事项:职工若需康复,需至少提前9日内向我公司进行说明,并配合出具相应材料,我公司到社保进行康复审批,职工不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导致不符合规范的治疗及康复费用,将由职工承担。 如治疗痊愈出院后,请将下列材料提交至我公司,我们将在工伤认定书送达到我公司后为您进行申报工伤医疗费报销程序: √住院病案(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入院纪录、手术记录、内固定物合格证、检查报告等) √一寸免冠彩照4张 √医疗费用的票据(需签字)及明细 √门诊病历原件 √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 交通事故等第三人加害引起的工伤事故,报销时需提供费用原件、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并明确医疗费赔偿数额; 伤残鉴定事项:若需提起伤残鉴定,职工需自受伤起4个月内向我公司提交申请;超期提交的,社保机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职工确认以上内容并签收: 联系电话: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请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 工伤待遇与医保待遇冲突,只可申报其一。 公司 年 月 日
工伤保险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