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报销告知书 办理条件:1、医疗保险关系在城科公司,并职工累计缴费满10个月以上或连续缴纳不满十个月的,生育后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并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办理流程: 女职工生育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不跨年度报销。材料如下: ①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说明流产(中止妊娠)、顺产、难产、剖腹产需盖有医保诊断专用章);②生育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职工医保收据);③生育住院费用明细原件;④生育出院记录(难产的需提供分娩记录);⑤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非石家庄市及14县的准生证以及生育申报系统未调出准生证信息的,需提供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首页、户主页及职工本人户口页;⑥异地生育的需提供《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易地生育备案表》(职工保存那份)。 每月15日-27日之间,将材料交至城科公司,城科公司录入信息后打印《石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本人签字确认;次月15日后,若有上交准生证、户口本等原件的可到城科公司取回材料原件。 特别提示: 一、终止妊娠及计划生育手术需提供的资料 1、诊断证明书原件1份(需要写明流产原因)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如门诊: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医保收据); 相关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如住院:需提交费用明细、出院记录 二、因年终结算,故跨年不能报销,如您是当年12月25日前出院,需要您当月月底之前携带报销材料来人才中心办理手续。跨年不予报销,请您及时办理! 如有问题请员工致电相应客服专员。 办公地点:城角街726号省直玉成小区管理处四楼,乘25路、368路、36路车省直玉成小区站下车,南行100米路东 网 址:www.hbhrsn.com 咨询电话:0311-85425522 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告知书 办理条件: 1、医疗保险关系在城科公司,并职工累计缴费满10个月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办理流程: 应在生育前三个月提交以下备案材料至城科公司:① 《生育登记证》(准生证);②《围产保健手册》;③《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易地备案表》(一式两份)职工本人填写,并确定生产医院,填写易地生育理由;④非石家庄市的准生证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⑤如户口为本市户口,申请去异地父母家或公婆家生育的,需提供父母或公婆户口簿原件及确为亲属关系证明。 每月15日-27日之间,将生育材料交至城科公司,本人签字确认;次月15日之后,上交围产保健手册、准生证、户口本原件的到城科公司取回材料原件。 特别提示: 一定在生育之前办理完成异地备案审批,否则不能领取生育定额和津贴。 如有问题请员工致电相应客服专员。 办公地点:城角街726号省直玉成小区管理处四楼,乘25路、368路、36路车省直玉成小区站下车,南行100米路东 网 址:www.hbhrsn.com 咨询电话:0311-85425522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